关于公布新版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公告
根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和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,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,现将调整优化后的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新版适飞空域于5月14日零时启用。
附件:1.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(图片格式)
浙江省交通运输厅
2026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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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何人知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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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飞教学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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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新版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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